睢宁之声
北京9月28日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8日发布的消息显示,针对举报过程中存在的诬告陷害等情况,12388举报网站已新增诬告陷害纪法责任提示,指出“检举人、控告人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事实的真实性负责……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”
覆盖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四级纪检监察机关的12388举报网站,是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民众举报、开展民众监督的重要渠道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会同信息中心从今年8月底至9月中旬,对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网站开展功能升级,增加诬告陷害相关纪律和法律责任提示功能。截至目前,已完成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网站该项功能升级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2388举报网站上还增加“典型案例”栏目,发布了5起已查处的涉及诬告陷害的典型案例。
恶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,既违纪也违法。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补充完善了针对“政治品行恶劣,匿名诬告,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”行为的处分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都对诬告陷害他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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